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2020年04月01日 18:37  点击:[]

一、学生管理制度

①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

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③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宣讲。

④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必要时立即护送至医院诊治。  

⑤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⑥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注意用脑卫生,提高学习效率。

⑦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⑧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⑨建立《预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现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刻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教育局。加强晨午检考勤,宣传防护知识,及时做好消毒隔离、转诊工作,严防扩散感染。

二、教师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①学校为每位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教职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为其保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

②学校安排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③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健康检查,患《教师资格条例》中所列疾病者(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一律不能录用。

④教职工要按防疫部门要求,及时预防接种。  

⑤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培训、疗愈等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有需要的教师进行心理关怀。

⑥教职工家人中如有新冠肺炎、麻疹、水肿、红热、流行性腮炎、小儿麻痹、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者时,必须报告医务室或学校负责人,再酌情处理。  

⑦教职工若本人有病,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如患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待身体痊愈后经医学检查符合要求再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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