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应急预案

2020年04月08日 15:22  点击:[]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机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我校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长:陈必军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吴广顺、王涛、曹卫兵、庞占银协助校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成员: 王飞、王义、胡东升、孙玉占、张景红、张卫东、徐发扬、王建东、宋廷军、顾荣、 夏素萍、费新苗、高余超、胡童、各班主任具体负责防控的日常工作

(二)报告组组长:陈必军负责报告全面工作

副组长:王飞(兼联系人) 协助校长负责报告全面工作

成员:胡东升、王祥、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报告

上报电话:88812464

(三)处置组组长: 吴广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工作

副组长:王义、胡东升协助校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夏素萍、孙玉占、费新苗、高余超、各班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四)宣传组组长:王涛负责预防宣传全面工作

副组长:庞占银协助校长负责预防宣传工作

成员: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宣传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曹卫兵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后勤保障工作

副组长:孙玉占协助校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李小磊、孙正伟、各班主任突发事件各项工作

三、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校内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所有洗手池边提供有消毒用的洗手液或肥皂,要求每个人做好个人消毒工作。

2.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做好每天进校的晨检工作,各班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出勤情况统计表并检查学生的口罩佩戴情况,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加强监测

1.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班长(宿舍长)——班主任——校医——校领导、教师——教研组长——校医——校领导、各部门员工——现场负责人——处室主任——校领导等的健康监测网络。建立全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和医务人员每日中午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状况的监测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干咳、精神萎靡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做好临时隔离和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县教育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并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应急预案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校园疫情防控一级预案,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务必在当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1.疫情报告

(1)在校人员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体温≥37.2等可疑症状,学生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或校医;教职员工第一时间告知所在系部或部门负责同志,并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汇总。

(2)校医对疑似病人(体温≥37.2)进行诊断,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并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协助报告组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室)进行临时医学观察和心理疏导,并由班主任立即通知家长带回治疗。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如有需要可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且无需住院治疗的,须停课、停工,返回家中自我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正常参与学习活动。

(4)协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其指导下,分类处置。

(5)增加医学观察范围,病例(学生)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同宿舍及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教师等其他人员均需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病例(教职工)所在办公室同事、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师生等其他人员均需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6)明确病例的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区域的消杀工作。

(7)病例所在教室、宿舍或办公室实行封锁,在相关机构指导下消杀,并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隔离解除前,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8)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校园内有2个班级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14天的措施。

(9)停课期间,师生员工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止校外聚集性和其他集体活动。引导学生开展网络自主学习,线上完成预习、作业布置、视频答疑、考核等环节,保证学生跟上教学进度。学校指定专人做好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10)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11)一旦校园疫情发生,当地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相关部门需第一时间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由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对学校相关工作给予全面专业指导,学校所有工作应在指导下开展。

(12)学校领导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

六、其他事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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