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中专学生德育“千分制” 考核条例

2020年04月06日 10:47  点击:[]

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一、实行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是为了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

二、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以学校校纪校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其它规定为标准,以学生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三、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德育总分为1000分(按10/X100/学期=1000/学期测算),起评分80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结算,结算结果为学期实得德育分数。

四、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900分以上为优秀,750-899分为良好,600-749分为及格,60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德育“千分制”是学生学期操行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并与学生评优、评先、评奖学金及就业等挂钩。

六、对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作出处理的效力高于德育“千分制”条例规定处理的效力。

七、将学生德育“千分制”成绩折合百分制,按30%计算所得的成绩为学生德育课学期成绩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考核加减分办法

()加分办法

加分项目

加分细则

每次加分分值

表现突出

1.做好人好事(分价值百元以上、十元以上)。

+10分、+2分、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

+5

3.为贫困同学捐款捐物及其它公益活动。

+5

4.敢于揭发、检举、制止不良行为(严重、一般)。

+50分、+5

5.踊跃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5

6.文明宿舍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寝室的。

+10分、+5

7.对班级、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予以采纳。

+10

其它须加分的项目,由学生处或系部负责审核加分。

竞赛活动

8.国家级。

+100+80+60+40

9.省级。

+80+60+40+30

10.市级。

+60+40+30+20

11.县级。

+40+30+20+10

12.校级。

+30+20+10

受表彰

13.国家级。

+80

14.省级。

+60

15.市级。

+40

16.县级。

+30

17.校级。

+20

(二)减分办法

减分项目

减分细则

每次减分分值

打架斗殴

1.先动手打人未伤他人。

-80

2.被打后动手打人未伤他人。

-50

3.持器械打人或两人以上打一个未造成伤害。

-100

4.蓄意肇事,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气挑逗,用各种方法触及他人,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

-50

5.策划参与聚众斗殴。

-100

6.为他人提供行凶器械但未参与打斗。

-50

7.纠集、授意校外人员殴打校内同学。

-100

8.在打架过程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

-60

   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或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将依法由学校及司法部门共同处理。

不尊重教职工

9.辱骂教职工。

-50

10对教职工的正确教育批评、劝告不接受并顶撞,态度恶劣。

-20

11.对教职工进行威胁。

-60

12.动手殴打教职工。

-100分及以上

不遵守公共秩序

13.扰乱就餐秩序。

-20

14.校园内骑车或不按规定摆放自行车。

-20

15.上课扰乱秩序随便讲话。

-5

16.在教学区打球。

-10

17.课间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10

吸烟喝酒

18.吸烟、喝酒。

-20

19.将烟酒带入学校。

-30

20.不但自己抽烟,还“招待”他人抽烟。

-30

21.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出现吸烟、喝酒行为,依据以上条款扣分。

22因喝酒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中毒、闹事、旷课及恶劣影响者)。

-80分及以上

赌博偷窃

23.组织他人赌博。

-80

24.参与赌博。

-50

25.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或引诱、逼迫他人赌博。

-100

26.偷窃钱物无论多少。

-100分及以上

27.凡敲诈、勒索无论数额多少。

-100分及以上

损坏公物

损坏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报刊杂志、课桌凳、教室门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价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参照赔偿金额幅度给予扣分。

28.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下(不含100元)。

-20

29.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上。

-30

仪表仪容不规范

30.学生在校不佩戴学生证。

-5

31.学生在校假冒他人学生证或借学生证给他人。

-20

32.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佩戴饰物有其中之一现象。

-10

33.穿拖鞋或衣衫不整入校。

10

34.按规定穿校(系)服而不穿校(系)服。

-5

35.集会时随便讲话。

-5

糟蹋环境

36.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10

37.在墙上乱涂、乱画、踩脚印。

-20

38.翻越围墙栅栏。

-30

39.在宿舍不统一要求行事。

-10

40.在宿舍不按统一时间休息或大声喧哗。

-10

41.违规点明火、拉电线。

-50

迟到旷课

42.无故迟到或早退(含晨会、晚自习)。

-5

43.每旷课一节。

-20

44.住校生无故不参加晚自习。

-20

45.住校生无故晚归(以熄灯为限)。

-10

实习违纪

实习生违纪行为与此条例违纪行为规定相同或类似的,扣分标准参照此条例规定执行。

46.在实习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

-20

47.在实习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

-100分及以上

不服从统一管理

48.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两操者(含无故缺席、迟到)。

-10

49.不认真完成值日任务或老师布置的任务。

-10

50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

-10

51.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40

52.不服从班级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10

53.在宿舍随便串门。

-5

5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留宿他人。

-50

55有欺骗教师行为。

-20

56.熄灯后玩手机。

-10

57.进“三室一厅”或进营业性网吧。

-50

学习态度不端正

58.上课睡觉。

-5

59.上课坐姿不端正。

-5

60.在教室吃零食。

-10

61.抄袭他人作业。

-10

62.作业书写马虎。

-5

63.上课看小说或玩手机。

-10

64.不及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5

65.考试中有夹带、偷看、抄袭、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

-50

66偷窃试卷、答案、评卷标准。

-100分以上

受学校处分

67.通报批评。

-50

68.警告。

-100

69.严重警告。

-150

70.记过。

-200

71留校察看。

-300

第三条:附则

1.各班建立考核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名班委和每周轮值考核员组成,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班同学的全面考核,每周轮值考核员由全班同学轮流担任,具体人数视班级人数情况而定。

2.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参与考核,加减分通知单应随时交给班主任。

3.各班每周要将增减分情况公示一次,并由班主任存档,学期结束时连汇总表一并上交学生处。

4.学期考核低于800分学生,不得参与各级各类评优,不及格推迟其推荐实习,一学期不满500分者,将劝其退学甚至取消学籍。

5.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等评比,班级各成员学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0分。

6.学生处、系部不定期检查班级“千分制”记载情况,维护全校“千分制”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此条例解释权归学生处。

8.此条例自202041日起试行。

上一条:心理健康手抄报评比简报 下一条:学前部舞蹈室房使用管理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