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奥鹏学习中心:
根据奥鹏中心《关于对考试服务违纪处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说明和要求》(﹝2018﹞ KS-2号)规定:“考生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将通讯设备(手机等)放到指定地点的”、“随身携带通讯设备(手机等)且未处于关机状态的”,同样认定为考试作弊。为净化考场,有效预防手机作弊,自2019年12月起,奥鹏考试服务中心逐批向各奥鹏学习中心全面配发考场手机存放袋。现将具体布置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使用要求:
1、手机存放袋旨在考试期间临时存放考生手机,手机存放袋按照标准考场的考位数量设计,每个手机存放袋上的存放兜可对应考位存放考生手机,最多满足30个考位。
2、学习中心需将手机存放袋通过挂钩布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该位置须在监考老师视线范围内,且须避免他人随便触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3、考生应对应座位号存放个人手机,离场时取回自己手机,考生手机的存放和取回均须监考老师在场。
注意事项:
考场手机存放袋非一次性用品,学习中心须在每次课程考试组织中布置使用,故学习中心应保持手机袋的整洁,并妥善保管。
考场手机存放袋数量不足的后期根据实际组考情况进行补发。
奥鹏考试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