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化工分校,直属学院、燎校各办学点: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8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的学籍异动和选课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学籍异动
1.2018年秋季学籍异动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1日,逾期本学期不再处理。
2.学生需要进行学籍异动的,请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ouchn.cn)中逐级提交申请并审批。
3.申请学籍异动学生需要填写相关学籍异动申请表(见附表),表格内的相关信息务必将填写完整(如:学号、班号、专业等),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国开分部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选课
1.老生选课工作于2018年9月11至9月21日截止,逾期不再办理补选课工作,2018年秋季新生选课工作另行通知。
2.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对2011年春季开始所有专业学生进行选课。
3.为了确保所有参加本学期学习的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选课工作,请务必认真做好以下事项:
(1)各办学单位应认真阅读专业规则说明并将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与系统中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及2018年秋开课大表所列课程进行核对,及时通知所有学生。
教务系统的相关专业规则请到新版教务系统中查询;2018年秋开放教育除新增及调整专业外,其余专业沿用2018年春季专业规则。未列入开设课程一览表及专业规则的课程不予选课,如果选课则属于无效选课,不安排期末考试;如擅自参加考试,成绩无效。请各办学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选课的准备工作。
(2)免修免考课程、实践环节必须进行选课。
(3)对于参加全国网络教育统考科目的学生,在进行选课时,应选择对应试点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或《英语II(2)》(2017春季及以后改为《开放英语4》)(英语专业为《英语综合实践》),在选课界面中相应的是否转报考栏选“否”,如需参加电大对应课程考试的学生,在选课界面中相应的是否转报考栏选“是”。
4.为了使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的学生能顺利通过毕业审核,请各单位在选课时注意以下事项:
(1)务必在学生申请毕业的年度学期之前,敦促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同时,必须在学生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的当季进行选课与报考。例如2018年秋季要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的学生,必须在2018年秋季对学位课程进行选课和报考,学生在2019年春季或以后可以申请毕业和学位。《学位论文指南》可在学生申请毕业的年度学期之前的任意学期进行选课和报考。
(2)必须按学生入学时的专业规则进行选课,不要选相同专业其他年级的专业规则。
(3)注册专业ID和课程ID务必与专业规则对应的专业ID和课程ID相同,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中相同名称的课程,课程ID可能不同,请务必核对专业规则中对应年级和专业的课程ID;务必核对好课程ID再进行选课。
选课过程中如有课程疑问,请和国开分部教学处教务办公室李树华老师联系,电话:02586265366;其他问题和国开分部教学处学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265365(芮凌燕、祁维)、02586265367(赵晖、路璟)。
附件:1、学生转学审批表
2、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
附表一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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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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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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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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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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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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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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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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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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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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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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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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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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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年 春( )/ 秋( ) 季 |
转学理由: 1.工作调动( ) 2.家庭搬迁( ) 3.其他原因 |
转专业理由: 1.工作变动 ( ) 2.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 ) 3.其他原因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籍异动情况 |
转学前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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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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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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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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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后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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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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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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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出 单 位 意 见 |
教学点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分校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级电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转 入 单 位 意 见 |
教学点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分校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级电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续表
填表说明:
①“文化程度”为入学时的文化程度。
②入学时间请填写年份并在相应的季节后划“√”;“转学理由”可在相应内容后划“√”,“其他原因”需详细说明。
③“主管部门意见”为学籍管理科上级部门意见,如教务处、学生处等。
④省级电大直属教学点不签署“分校主管部门意见”。
⑤学生只进行转学,不需填写“转专业理由”一栏。
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转出省级电大、转入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由转入省级电大报中央电大。
附表二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学 生 转 专 业 审 批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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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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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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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年 春( )/ 秋( ) 季 |
学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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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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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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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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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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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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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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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所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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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理由: 1.工作变动 ( ) 2.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 ) 3.其他原因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学点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级电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①入学时间请填写年份并在相应的季节后划“√”;“转专业理由”可在相应内容后划“√”,“其他原因”需详细说明。
②申请人为专科层次的学生,不需填写“专科所修专业”一栏。
③“主管部门意见”为学籍管理科上级部门意见,如教务处、学生处等。
④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教学点、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
附表三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学 生 自 愿 退 学 申 请 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班号 |
|
学号 |
|
入学时间 |
年 春( )/ 秋( ) 季 |
学生类别 |
|
学习层次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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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分别留存教学点和省级电大。